【导语】: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本等有效证件到本人户口所在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办理,工作人员受理及审核材料,在满足分户条件及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准予办理,通过后即可办结。以抚顺为例,申请人提出申请,农社局承办及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满足条件的准予批准,最后办结。
农村合作医疗分户手续:
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本等有效证件到本人户口所在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办理,工作人员受理及审核材料,在满足分户条件及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准予办理,通过后即可办结。
拓展:抚顺新农合窗口服务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1.合作医疗基金的网上监督管理
2.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医药费材料受理,审核,报销
3.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医疗卡的发放,补办及分户
4.合作医疗政策咨询
5.合作医疗基金的转款业务
二,设定依据:
遵照执行《抚顺市关于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顺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
三,申请条件:
(一)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医药费材料受理,审核,报销
申请条件:顺城区本年度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农民
(二)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医疗卡的补办
申请条件:顺城区本年度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农民
(三)合作医疗农民分户
申请条件:顺城区本年度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农民
四,办理材料
(一)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医药费材料受理,审核,报销
提供材料:(市级住院)
1.转诊单或急诊病志(或120出诊记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住院总清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
5.患者医疗卡复印件1份
6.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儿童提供户口簿)1份
(备注:以上提供材料只适用于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分娩,省级及其他地区住院相关事宜请咨询窗口)
(二)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医疗卡的补办
提供材料:
参合农民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三)合作医疗农民分户
提供材料
1.参合农民的医疗卡
2.需要进行分户的双方户口簿
五,办理流程
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
六,办理地点
顺城区长春街13号
七,办理机构
顺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办理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十,联系电话
0245750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