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义乌外地人入学条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城区或各镇乡务工就业,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参加社会保险,在金华市区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监护人有固定住处;户籍所在镇乡学校同意外出就读等。
义乌外地人入学条件
第一类:具有金东区、婺城区(含开发区)户籍的务工人员子女。
报名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城区或各镇乡务工就业,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
2.户籍所在镇乡学校同意外出就读;
3.在金华城区及所在镇乡务工一年以上(由所在企业证明并提供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2014年6月底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
4.参加社会保险,在金华市区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
5.监护人有固定住处(提供房产证,或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或企业安排的宿舍居住证明)。
具有金东区、婺城区(含开发区)户籍,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可持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镇乡学校填写《金华市学区内学生报名表》和《金华市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户籍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持《金华市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
第二类:户籍不属于金东区、婺城区(含开发区)的务工人员子女。
报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一年以上的《浙江省居住证》;
2.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城区或各镇乡务工就业,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
3.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乡)、教育局同意外出就读;
4.在金华城区务工一年以上(由所在企业证明并提供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2014年6月底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
5.参加社会保险,在金华市区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
6.监护人有固定住处(提供房产证,或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或企业安排 的宿舍居住证明)。
户籍不属于金东区、婺城区(含开发区)的,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可持有效证件到务工所在镇乡学校领取《金华市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经户籍所在镇乡政府、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同意盖章后,持《金华市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