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选择到办证窗口领取的,在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40日后,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到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就近地镇街(园区)户政办证窗口申请,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当场受理并发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可选择到办证窗口领取或邮寄领取。
选择到办证窗口领取的,在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40日后,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居民身份证。
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我市户籍居民。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二)《关于印发<广东省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广公(治)字[2018]867号
(三)《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公治明发〔2018〕122号)
(四)《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4号)
(五)《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安机关基层政务公开(户籍管理)业务规范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粤公网发〔2018〕2166号)。
基本材料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 | 复印件份数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 收原件,由照相馆出具 | 1 | 0 |
其它情形及需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 | 复印件 份数 |
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 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的,应提供,验原件 | 1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