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单位向管理中心提交开通网上归集业务的申请资料;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应当与单位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用户协议,为单位开通网上业务,返回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授权书、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用户协议、单位数字证书存储介质;审核不通过的,管理中心应当告知不予办理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
有条件的管理中心可以办理单位账户设立、委托代扣汇缴等业务。
第一步:进入:保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第二步:进入注册登录,按照页面提示完成缴存业务的办理。
单位申请开通网上归集业务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单位向管理中心提交开通网上归集业务的申请资料;
(二)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应当与单位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用户协议,为单位开通网上业务,返回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授权书、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用户协议、单位数字证书存储介质;
(三)审核不通过的,管理中心应当告知不予办理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
扩展资料:
管理中心审核单位网上业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网上直接办结的,应当经网上业务系统验证通过后办结;
(二)需经管理中心审核的,应当审核通过后办结;
(三)业务办结后,应当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向单位返回电子回执;
(四)系统验证或者业务审核不通过的,应当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告知单位不通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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