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电子保单政策推行后,省内办理交管业务时当事人无需提供纸质交强险保险凭证。但此政策目前只在北京、深圳等试点城市实行,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所以大部分地区驾车出行还是需要贴交强险标志。
电子保单政策推行后,省内办理交管业务时当事人无需提供纸质交强险保险凭证。
但此政策目前只在北京、深圳等试点城市实行,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所以大部分地区驾车出行还是需要贴交强险标志。
拓展内容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下发的“鲁公交﹝2018﹞59号”文件要求,自2018年9月1日起交管部门已实现在路面安全检查、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登记年检等环节,实时获取交强险承保信息。
电子保单推行后,省内办理交管业务时当事人无需提供纸质交强险保险凭证。在交通管理执勤执法中,通过实时查询比对车辆交强险信息进行确认,对已经投保交强险的,不予处罚和扣留车辆;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注册和检验时,通过综合平台核查车辆交强险信息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纸质交强险保险凭证;交警部门在进行事故处理时,可依据电子保单查询确认相关保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