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申请登记(预约、咨询台报到后等待受理窗口叫号办理);申请人缴费;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审核、登簿;领证窗口领取证件。
析产登记流程
1、申请人申请登记(预约、咨询台报到后等待受理窗口叫号办理);
2、申请人缴费;
3、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审核、登簿;
4、领证(领证窗口)。
拓展内容
办理材料
缴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明(详见《不动产登记中对身份证明、委托书资料的具体要求》)
3.不动产权属证明(原件1份):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或《共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4.析产协议(析产协议经过公证的,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原件1份)
5.不动产附图(复印件,数量:申请人数+1份)
6.税务部门的纳(免)税证明(原件1份,提供电子税票信息的免予提供纸质证明)
以下情形之一,还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7.委托办理的:委托书(原件1份)
8.持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的:或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裁定书、或调解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或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书、或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行政处理决定等(原件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