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成功后不可撤销,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视为已使用。“非浙A急事通”有12次申请机会,可以连续申请,但每月不超过3次,且不可跨双休节假日。即遇申请日后一天为双休节假日的,不可跨越。如仅申请周五晚高峰的,有效期不可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并视为使用一次。
申请成功后,但又没有来杭,可以撤销吗?
申请成功后不可撤销,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视为已使用。
经申请报备并取得“电子通行凭证”后,可在《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错峰限行”时段、区域内通行。
“电子通行凭证”生成后不可撤销,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计作通行次数之一。每辆非浙A 号牌的小型客车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12次(2019 年为6次),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其中,24小时内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计为1次(相邻的两个限行时段)。需要提醒的是,不可跨双休节假日,即遇申请日后一天为双休节假日的,不可跨越。如仅申请周五晚高峰的,有效期不可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并视为使用一次。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公众号“杭州本地宝”(ID:bdbhzzmq),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急事通】可获取非浙A急事通“电子通行凭证”手机端申请入口、通行证使用时间段、通行证使用路段范围(含限行区域图)、官方政策原文(如下图);回复【限行】可获取杭州最新的错峰限行、西湖景区限行、高架限行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