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国共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分别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布于我国的西北部、北部、西南部、南部。
我国共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分别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布于我国的西北部和西南部。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在中央政府集中统一领导下,遵循国家宪法的规定,各少数民族以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利,享有当家作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治制度。 少数民族自治区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建立起来的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1947年5月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955年10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 (1958年3月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 (1958年10月25日)西藏自治区 (196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