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宝 > 生活百科 > 百科问答 > 外国人回中山需要隔离14天吗
外国人回中山需要隔离14天吗
2020-03-24 15:44【我要纠错】

【导语】:境外人员返回中山或来中山,需要隔离14天!广东省根据境外疫情变化动态调整隔离观察政策,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要实行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境外人员返回中山隔离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我省全面加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健康申明卡》填报,对检疫发现的染疫人、染疫嫌疑人或参照染疫嫌疑人管理的旅客,按有关规定移交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医学观察场所留观。

  同时,广东省根据境外疫情变化动态调整隔离观察政策。

  凡是从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等疫情严重国家经广东口岸入境的,或经其他国家或地区从广东口岸入境且过去14天有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等疫情严重国家旅行史、居住史的旅客,如果是中转去省外的,严格按当地规定做好防疫工作;

  如果目的地是广东的,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要实行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对外交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按照有关外交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广东省对所有入境旅客纳入现有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坚持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相应措施。

  问:滞留在疫情蔓延国家的中山市民怎么回国?

  答: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针对我国公民在外滞留问题,民航局建立国际航班计划协调机制,每周协调中外航空公司编排航班计划,并定期发布。下一步,将根据疫情变化,与我国驻外使领馆保持密切联系,如有需要,及时安排加班或包机接回我国在外公民。在此提醒在海外的中山市民,可关注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如在海外遇到紧急情况,可拨打我国驻当地使领馆领保热线、外交部24小时全球领保与服务电话12308寻求协助。

手机访问 本地宝首页

  • 中山肺炎指定隔离酒店在哪

    各镇区都有指定的隔离酒店:西区:西区街道彩虹大道75号(金朗商务酒店);东区:东区康湾路33号(鹰皇酒店);南区:南区街道永安三路33号(御洋商务酒店);石岐:石岐区湖滨中路2号(锦江之星);火炬:

  • 外国人回中山需要隔离吗

    需要!如果目的地是广东的,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要实行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此提醒在海外的中山市民,可关注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如在海外遇到紧急情况,可拨打

  • 疫情期间中山外国人隔离政策

    凡从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等疫情严重国家经广东口岸入境的,或经其他国家或地区从广东口岸入境且过去14天有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等疫情严重国家旅行史、居住史的旅客,若是中转去省外的,严格按当

  • 中山隔离政策解除了吗

    没有!隔离最新政策可咨询各镇区疫情负责部门。中山市民热线:0760-12345;石岐区:0760-23328413(24小时开通);火炬开发区: 0760-28152237(24小时开通);东区:0760-88335910、0760-88320918;18576

  • 外地人到中山需要隔离吗

    从重点疫区过来中山的人员需要到社区报备登记隔离14天观察;非重点疫区过来的人员,不需要隔离;但要到社区或居委报备登记健康信息。咨询电话:0760-12345。

  • 外地人返回中山怎么隔离

    在中山有固定住所的人员,可到社区报备后自行在家隔离14天,社区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检测登记,14天后无异常会出具解除隔离医学证明;如果没有固定住所,需要到社区报备并入住指定隔离场所14天后无异常解除

  • 湖北人回中山要隔离吗

    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湖北户籍人员会中山需到社区登记报备后安排隔离14天。隔离期结束后工作人员会出具解除隔离医学证明及健康证明。咨询电话:0760-12345。

  • 2024中山跨年有什么活动

    中山跨年活动有漫展(12月31日),还有大尖山露营公园嘉年华活动等等,一起来看看吧!小编会持续更新的哦!

  • 中山居住证办理需要多久

    中山居住证办理需要10个工作日。其中受理(1个工作日)、核实(3个工作日)、签发(1个工作日)、制证(2个工作日)、分发(1个工作日)、发放(2个工作日)。

  • 中山居住证续签要什么材料

    在中山办理居住证续签,需要居住证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代签注的,需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

  • 中山居住证办理咨询电话

    0760-12345。中山市一共有24个镇区可以办理居住证。

  • 中山居住证到期前两个月可以续吗

    中山居住证到期前两个月不可以续签。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办理签注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