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市公安局发布了《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细则中要求本科学历落户具备条件: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2020年1月2日,成都市公安局发布了《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本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细则中要求:
本科学历落户
具备条件: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其他学历落户,可参考下列表格
政策来源:成都市公安局(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detail.action?id=2538154&t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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