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不动产登记、税收申请表(现场填写);身份证明(核对原件);不动产权证书或权属查档证明(原件);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涉及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同时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等材料。
杭州不动产依生效法律文书转移办理材料清单一览
1、不动产登记、税收申请表(现场填写);
2、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或权属查档证明(原件);
4、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涉及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同时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特殊情形:
1、涉及划拨土地上非住宅转移的,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缴纳凭证(核对原件);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复印件(仅适用于属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情形);
3、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需提供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按差额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需提供房屋原值凭证、允许扣除税金及合理费用的原始凭证(申报表提供原件,原值原始凭证核对原件);
4、涉及土地增值税的还需提供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申报土地增值税的还需提供房屋原值凭证(购房发票或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允许扣除税金及合理费用的原始凭证(申报表提供原件,原值原始凭证核对原件);
5、地名证明(核对原件,仅适用于地名变更情形);
6、如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的(指法院委托拍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现场填写);
②抵押权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
③借款抵押合同(原件);
④拍卖成交确认书(核对原件)。
若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
1、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委托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的,受托房地产经纪人需出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
2、权利人为自然人且确需委托办理财产约定的,应当由权利人在申请登记时与代理人共同到现场签订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