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限购区域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佛山外地户籍限购政策:
⑴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限购区域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⑵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限购区域:
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等区域执行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
政策依据:
http://fszj.foshan.gov.cn/zwgk/zcwj/fdc/content/post_790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