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
浙江从事高温作业的室外劳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从事高温作业的室内劳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
什么是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生产者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
哪些人可以领?
浙江省规定,省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含35摄氏度)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不含33摄氏度)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