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核定;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核定。
缴费标准: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核定;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核定。2021年上半年缴费标准已公布,请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核定缴费时间完成缴费。
2021年上半年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的,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由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