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abs>贵州省有产假158天;<&list>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list>《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一、贵州省产假天数规定
法定产(休)假天数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一)国家有关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贵州省有关规定: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
2.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3.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
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二、贵州省婚假有多少天?
答:贵州省婚假13天。
按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
国家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政策来源: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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