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list>可以;<&list>普通门诊补偿待遇:福州市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就诊,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起付线(每次就诊)0元,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个人负担部分)800元/人,家庭签约参保人员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在原有医保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五个百分点等。
(一)福州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补偿待遇
说明:家庭签约参保人员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在原有医保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五个百分点。
(二)福州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待遇
说明:家庭签约参保人员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在原有医保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五个百分点。
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福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