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请需办理停热或恢复用热的热用户,在10月16日前由户主本人携带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换热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
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请需办理停热或恢复用热的热用户,在10月16日前由户主本人携带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换热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
2021年—2022年度青岛供热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2年4月5日
2021年—2022年度供热缴费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15日(具体供热公司有差异,以自家供热公司为准)
扩展资料:
室内温度设置多少最合适?
一般来说,人体在室内感觉最舒适的温度是18—22℃为宜,所以冬季采暖时室内温度最好控制在这个区间内,不宜过高,否则易引起干燥、上火等不适,室内外温差太大还易引起感冒。当然,特殊人群对于温度的需求不同,如对老人孩子而言,可能需要的舒适温度标准略高一些,但也不能过高,最好不要超过25℃。
温馨提示:2021-2022年度供暖缴费已开启!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青岛本地宝(ID:bdbqdao)】微信公众号,发送关键字【供暖开通】,即可获取2021-2022年度青岛市供暖开通办理时限、逾期后果、办理材料、咨询电话、办理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