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设立登记被驳回的,根据驳回原因,修改补齐资料再次提交。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上海合资公司网上设立登记被驳回的,根据登记机关的驳回原因,修改、补齐资料再次提交。
申请人认为登记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
2.对登记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3.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其合法权益因登记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