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市内转入:符合“户籍在长沙市内五区,并在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参保,需回市本级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等条件的,由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免冠一寸照片、《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单》前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一段669号政务大厅24号窗口办理。
市内转入
办理条件
1.户籍在长沙市内五区,并在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参保,需回市本级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
2.在市本级已办理完《失业保险待遇接收函》,并到长、望、浏、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单》
办理材料
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❷个人免冠一寸照片
❸《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单》
受理标准说明:有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公章,在当地已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期限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常见问答
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接收函》需要提供什么条件?
❶户口本(原件)
❷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一段669号政务大厅24号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731-84907661
市外转入
办理条件
1、符合待遇转入及待遇申领条件(由失业保险局判定);
2、在长沙市本级参加失业保险且帐户为非“终止参保”状态。
办理材料
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❷《(湖南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办理流程
第一步
参保人至失业保险局开具事业待遇接收函。
第二步
转出地社保机构收到待遇接受涵后办理失业待遇转出。
第三步
窗口收到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基金到账后办结。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常见问答
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接收函》需要提供什么条件?
❶户口本(原件)
❷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43、44号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17、18、19 号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731-88665134、0731-84907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