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order>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的相关证明材料;<&order>居民身份证;;<&order>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办理材料
1、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的相关证明材料
2.居民身份证
首次办理身份证必须前往户籍地办理,不能异地办理。
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人员,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1.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
2.已办理居住登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3.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
4.已办理居住登记,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