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当事人的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当事人持有原始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提交由遗失当事人档案的机关出具的档案遗失证明;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1、当事人的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当事人持有原始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提交由遗失当事人档案的机关出具的档案遗失证明。
4、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在我省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如何选择婚姻登记机关?
答:目前,我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由各县(市、区)民政局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宁波大榭开发区民政局、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可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上述开发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由各设区市民政局及义乌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可到内地居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设区市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内地居民一方户籍所在地为义乌市的,可到义乌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