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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离婚证办理材料
2019-11-27 18:07【我要纠错】

【导语】:双方当事人的有效户口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A4型复印件各1份);现役军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军(警)官证(士兵证)(原件及A4型复印件各1份)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2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彩色证件照各2张等。

  南充离婚证办理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有效户口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A4型复印件各1份);现役军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军(警)官证(士兵证)(原件及A4型复印件各1份)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3、2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彩色证件照各2张(红底或者蓝底)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须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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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充离婚证办理条件

    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已达成协议;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是顺庆区,现役军人可以在部队驻地的婚姻登记

  • 南充离婚证办理流程

    申请人双方然后携带户口本等材料前往民政局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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