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所在工作单位与人才中心签订人事协议;与园区工作单位就业协议;户口性质为学校集体户;毕业两年内;社保缴纳一个月。
【申请条件】
1.所在工作单位与人才中心签订人事协议
2.与园区工作单位就业协议
3.户口性质为学校集体户
4.毕业两年内
5.社保缴纳一个月
(如果户口在原籍,能开迁移证也可以办理,但园区人才中心不出具准迁证)
【办理材料】
1.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有联)
2.毕业生就业报到
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留存联)
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
3.应届毕业生落户(非园区生源)
①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本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鉴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
②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外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鉴证)、《就业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
注:《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均需开往园区; 单位无集体户口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户口挂靠申请表》
温馨提示:
苏州各区落户的条件稍有不同,需要查看苏州各区政策,请微信关注苏州本地宝(ID:suzhoubdb)回复【毕业生】查看各区申请指南!如果不符合应届毕业生落户条件,还可以回复【落户】查看积分落户、人才引进等落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