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出示社保卡(原件);提供以下就医地居住证明之一(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居住证明;街道社区出具的有效证明。
申请需提交材料:
(1)出示社保卡(原件);
(2)提供以下就医地居住证明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1相关居住证明;
2街道社区出具的有效证明。
办理流程:
(1)通过手机下载“徐州人社”APP,在业务办理版块最后一项点击“异地就医备案”或在医疗保险版块点击“异地就医备案”并按照提示操作。
(2)通过电话传真(0516-85805969)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3)通过“徐州市医疗保险”微信服务号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4)本人或代办人携带以上相关材料至参保地各经办机构办理(地址附后)。
★注:1.驻外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六个月后方可注销。异地就医备案期间如在我市发生医疗费用,按照驻外人员转诊转院办理。
2.对农民工和双创人员(两类人员)实行“承诺补充制”备案,先行承诺备案后,三个月内在就医地取得相关材料(如居住证申请回执等)后进行补充,三个月内未补交备案材料的,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注销其异地就医备案,已发生的医疗费用按非正常转诊转院执行,医保多支付的费用追回。
3.异地就医驻外人员备案登记后,需在备案城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备案地的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就医。未刷卡先行垫付的费用,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零星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