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承载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一年内有此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按照违法行为应当被处的罚款数额加倍处罚,并对车辆所属和使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深圳对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承载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一年内有此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按照违法行为应当被处的罚款数额加倍处罚,并对车辆所属和使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数据来源:http://szjj.sz.gov.cn/m/YD_ZWGK/YD_ZCFG/YD_ZCFG1/YD_JTWFYW_523/201910/t20191031_184725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