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order>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order>具有广州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order>在穗居住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持有人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持有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及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广州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一)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即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具有广州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三)在穗居住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持有人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持有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及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即其他非广州市户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