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缴存人可以申请广州公积金租房提取。缴存人先在网上预约,再带上身份证、申请表等资料,到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
租房—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一)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二)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缴存人与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缴存人与单位签订租房合同,租住单位集体向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
【申请时间】
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或现场排队轮候
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优先办理。
没有办理提取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2、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资料
3、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
4、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5、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受理网点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申请材料】
(一)职工个人向住保办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
1、租赁合同(原件1份)
2、房租收据(原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原件1份)
5、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6、 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补充材料详见>>广州公积金委托他人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二)职工租住单位集体向住保办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
1、租赁合同(原件1份,即职工与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
2、房租收据(原件1份)
3、单位与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集体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原件1份)
6、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7、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补充材料详见>>广州公积金委托他人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下载表格】
【提取频次及额度】
提取频次: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注意事项】
1、军人可提供军官证、港澳台人员可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职工可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做为身份证明,提供的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
2、职工提取信息发生变更的(含更换过期的身份证等),需提供身份证明及变更材料原件、《提取变更申请表》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
3、若职工办理销户提取后重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以原房产再次申请提取的,则需根据现行的提取政策在有效期内再次提交材料申请提取,核定可提取额度时须扣除已提取的金额。
4、以购买自住住房、租房自住、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不同条件提取的,每次提取需间隔半年及以上。
【银行账户】
职工用于提取的转入银行账户,可以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其中任意一家银行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提取业务办理网点】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
【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
中心铁路分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心各办事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心各管理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
020-12345、020-12329(移动用户拨打:020-12345)
温馨提示:
关注广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ID:bdbguangzhou)后,回复 公积金 ,可查询公积金新政、办事指南、经办网点,登录后还能查询提取进度、贷款进度等更多信息。还可查看个人自愿缴存条件、缴存标准、提取方式、办理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