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办理条件:缴存职工死亡,法定继承人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办理材料:继承人人的身份证、《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等。办理流程: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fsgjj.gov.cn/jzcms/index.do或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办理条件
缴存职工死亡,法定继承人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办理材料
①继承人人的身份证
②《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③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④继承公证书或法院裁判书
⑤职工死亡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可为以下其中之一: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鉴定、火化机构的火化证或公安机关的户口注销证明)
⑥继承人的银行帐户
注: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拔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办理流程
官网提取
1.申请。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fsgjj.gov.cn/jzcms/index.do、登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选择“提取划账续期”进行申报
2.受理。通过数据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
3.审批。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
4.领取结果。审批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流程图:
APP提取
⒈下载。下载“佛山市住房公积金”APP,点击“用户中心”登录
⒉申请。点击“业务申报”选择“提取划账续期”按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⒊受理。通过数据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
⒋审批。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
⒌领取结果。审批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流程图:
登录
申请
现场提取
1.申请。申请人带齐材料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流程图:
办理时限与额度
办理时限:本市房产即报即批,外市房产首次提取的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额度:全额提取
划账时间间隔:不少于一年提取划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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