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身份证原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最近一年内的住院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要件
1.身份证件原件。
2.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原件。
3.最近一年内的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原件。
4.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原件。
5.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提取流程
三、注意事项
1.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除外。
职工及其配偶在一年内发生全款购房、偿还商业贷款、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多项住房消费行为的,可就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及配偶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结清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职工退休、死亡等销户型提取除外。
3.职工存在违规提取行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办理该笔提取业务,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违规提取资金,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1年至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纳入征信系统,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