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现场提取第一步:向单位提出申请;第二步:单位经审核并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第三步:职工持申请书、身份证以及有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办事大厅或服务网点提出申请;第四步: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第五步: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还货转帐手续。
办理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
三、借记卡;
注:提供宁波市内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邮储、浦发、宁波银行、鄞州银行的借记卡。
四、委托代理人办理提取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五、商品房现房未做房产证的:
1、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2、商品房销售发票原件。
六、商品房现房已做房产证的:
提供房产证和契税证原件。
七、商品房期房的:
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已付 30% 以上购房款的收款凭证原件。
办理流程
现场提取
第一步: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步:单位经审核并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第三步: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以及有关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中心办事大厅或服务网点提出申请
第四步:管理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当日办结,并开具现金存单或转帐支票;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決定,并答复申请人
第五步:职工持现金存单或转帐支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还货转帐手续
网上提取
㈠个人网上业务登录
第一步:注册通过浏览器进入到网上办事大厅登录页面,点击“个人网上业务”选项:
第二步:页面弹出确认框:
第三步:点击“确认“按钮,进入如下登录页面:
第四步:选择输入身份证号或者个人账号,输入预留手机号后,系统判断该用户是否已面签开通网上业务,如果未开通,“获取手机验证码”按钮无法点击;如果已开通,可以点击"获取验证码",将获取的手机验证码输入,再输入密码及网页验证码,点击"立即登录"完成操作。
注意事项:
个人网上业务用户登录时使用的是原始密码的,必须在登录后先进行“个人密码修改”,完成个人密码修改后(修改的密码不可为原始密码),重新登录方可进行正常交易。
㈡申报业务
⑴商业贷款还款提取
第一步:点击”提取业务-申办-商贷还款提取”,系统自动查询登录用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同时页面弹出温馨提示框。“与购房人关系”栏默认为“本人”,主贷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都不可修改,在“贷款银行”下拉菜单中选择正确的贷款银行,点击“查询”按钮。
第二步:选中一条数据点击“确定”,合同号将直接复制至提取材料号(商贷合同号)项,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操作。
第三步:如登陆账户为配偶,需在“与购房人关系”下拉菜单中选择“配偶”。
第四步:主贷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均需手工输入,在“贷款银行”下拉菜单中选择正确的贷款银行,在“提取材料号(商贷合同号)”手工输入贷款合同号,系统反显相关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操作。
注意事项:
该业务只能在早上8点到晚上22点这一时间段进行操作,否则,系统出现错误提示。
⑵公积金贷款还款提取
第一步:点击” 提取业务-申办-公积金贷款还款提取”,系统会自动查询登录用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第二步:在“与购房人关系”下拉菜单中选择“本人”或“配偶”,点击“获取材料号”,系统反显贷款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操作。
注意事项:
该业务只能在早上8点到晚上22点这一时间段进行操作,否则,系统出现错误提示。
⑶外地销户提取
点击” 提取业务-申办-外地销户提取”,系统会自动查询登录用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系统反显可提取金额,点击“提交”完成操作。
注意事项:
该业务只能在早上8点到晚上22点这一时间段进行操作,否则,系统出现错误提示
⑷退休提取
第一步:点击”提取业务-申办-退休提取”,系统会自动显示登录用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操作。
注意事项:
该业务只能在早上8点到晚上22点这一时间段进行操作,否则,系统出现错误提示
㈢公共功能
⑴个人密码修改
住房公积金缴存用户可点击“个人密码修改”,如下图:
依次输入旧密码,新密码,确认新密码,点击”提交”即可
注意事项:
输入的新密码不可与旧密码重复,新密码必须和确认新密码一致,密码输入位数必须是6位数
⑵个人密码重置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忘记密码,可通过该功能进行登录密码重置,重置后的密码为初始密码(111111)
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系统预留的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点击“确定”完成交易。
注意事项:
身份证号码、个人姓名、手机号码必须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中预留的个人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宁波本地宝”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回复“公积金”,即可查看公积金查询、缴存、贷款、补缴等材料流程,还能获得公积金提取表格汇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