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等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佛山结婚登记流程
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办理材料
佛山居民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外国人
l、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注: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并且国外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双方当事人
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