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申请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开办者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十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根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
申请流程
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十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食品小作坊开办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到原许可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换证,原许可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办理延续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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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更换申请流程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