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1、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导语】: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1、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出生证遗失证明;《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父母双方户籍本(如小孩已入户,须含小孩户籍本);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
申请人携带《计划生育服务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再生育申请表后,等待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审批,公示后方可取证。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胎子女的证明材料;《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再生育申请表》一式四份。
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
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可携带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要提供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等证明材料到乡镇街道卫计机构办理,15个工作日可办结。
夫妻双方可在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女方居住半年以上的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登记。
居住在本辖内的佛山市外已怀孕第一胎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妇,即满足佛山一孩登记的条件。申请人需填写《生育一孩登记申请表》并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
2024-10-08 19:17
2024-10-08 19:16 来源: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4-10-08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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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4 16:24 来源:上海人社局
2024-06-24 16:08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
2024-06-24 15:58 来源:成都公安微户政
2024-06-24 15:54 来源:浦东人口管理
2024-06-24 15:47 来源:珠海政府网
2024-06-24 15:55 来源:上海人社局
【导语】: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1、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