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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补领结婚证登记办理指南
2019-06-25 13:59【我要纠错】

【导语】:夫妻双方任意一方为东莞户籍或原登记机关市东莞市的且夫妻双方在内地登记结婚的;携带户口本、身份证、3张2寸的合影照片,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处申请补办;申请人提交相关证照材料;婚姻登记员审查证照材料;申请人填写相关声明书;婚姻登记员打印处理表、证书、颁(发)证书。申请人可以先网上预约。

  办理条件

  1.夫妻中至少一方为东莞市户籍或原登记机关为东莞市登记机关的当事人。

  2.婚姻当事人依法在中国内地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

  办理材料

  一、户口在东莞一方的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本首页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本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加盖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处可以咨询查阅获取婚姻登记档案)或《档案遗失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二、另一方视对应情形提供以下对应材料:

  (一)另一方是中国内地居民(包括东莞):

  1.户口簿(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本首页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本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另一方是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另一方是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四)另一方是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台湾居民身份证

  (五)另一方是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

  (六)另一方是外国友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

  1、申请人提出申请、取号;提交相关证照材料;

  2、婚姻登记员审查证照材料;

  3、申请人填写相关声明书;

  4、婚姻登记员打印处理表、证书、颁(发)证书。

  网上预约

  1、登陆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

  2、网上申报,填写相关资料;

  3、预审通过,收到相关信息通知;

  4、申请人提交相关证照材料,婚姻登记员审查证照材料;

  5、申请人填写相关声明书;

  7、婚姻登记员打印处理表、证书、颁(发)证书。

  时限:当天办结。

  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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