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上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为最高每月提取不大于2000元,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一分以上余额。
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租住本市其他住房
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一分以上余额)
温馨提示
1、支付房租申请提取配偶、父母或子女等成员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且最晚不超过房屋租赁行为终止后半年内;
3、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以季度为单位,申请人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即两次提取的时间间隔至少为三个月。
温馨提示:微信关注上海本地宝公众号(shbendibao),输入框回复 公积金,可在线查询公积金余额,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等信息。
扫码关注更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