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青岛市职工社保住院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住院费用达4万元以下的,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8%、86%;住院费达四万以上的,统一报销统95%;退休职工住院费用达4万元以下的,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5%、94%、93%;住院费达到四万以上的,统一报销97%。
拓展内容:职工住院直接报销需注意
①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100%;第二次按50%;第三次及以上统按100元
②职工医保报销金额在4万元以内的,最高可报90%(退休后的职工最高可报95%)。
③想报销记得带上社保卡。
青岛市职工社保住院报销比例规定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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