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可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各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学生可以在石家庄市就业地、居住地、原籍地申请落户。省内院校毕业的学生凭集体户口页和毕业证、身份证;省外院校毕业的学生凭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和身份证到落户地派出所按大中专毕业直接办理落户。
毕业生落户
各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学生可以在石家庄市就业地、居住地、原籍地申请落户。省内院校毕业的学生凭集体户口页和毕业证、身份证;省外院校毕业的学生凭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和身份证到落户地派出所按大中专毕业直接办理落户。
就学期间未将户口迁入学校,自原籍直接迁入石家庄市的,可按上述手续直接办理一次大中专学生毕业迁入。原籍不能直接迁出的,经分、县局核准后按有准迁迁入落户。
有学历人员
对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技工)以上学历的人才,要求将户口迁入我市的,可凭学历证书、本人书面申请到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手续,同时可申请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迁入。报经分、县局核准后办理。
持有人才绿卡人员
已申领了我市人才绿卡的人员,可持人才绿卡到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同时可申请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迁入。经分、县局核准后办理落户。
以上三类人员可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