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领流程:各学校于每年3月31日前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中自愿申请,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须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各院校在4月10日前从系统导出《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提交给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窗口办理流程
1. 组织申请。各学校于每年3月31日前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中自愿申请。
2. 审核公示。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须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3.信息录入。公示无异议的,各院校在4月10日前将公示通过的人员信息录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集中式一体化信息系统(简称“一体化系统”),从系统导出《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提交给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高指中心”),并将公示通过的人员信息材料整理建立书面档案台账。
4.审核汇总。市高指中心汇总后在4月20日前将材料提交向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国南方人才管委办”),中国南方人才管委办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院校的对公账号上。
5.补贴发放。审核通过后,各院校应在5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学生(在财政资金到位前由高校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应发放至学生银行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