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宝 > 办事 > 社保 > 医疗保险 > 南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需要哪些条件
南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需要哪些条件
2021-09-16 18:06【我要纠错】

【导语】:能享受医保报销的门诊医疗费用范围:1.获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2.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疗费用(备注: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才可享受报销哦)。3.住院前急诊抢救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等。

  能享受医保报销的门诊医疗费用范围:

  1.获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

  2.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疗费用(备注: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才可享受报销哦)。

  3.住院前急诊抢救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4.在校学生在本学校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以及上下学途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不涉及第三方责任人)产生门急诊医疗费用。

  温馨提示:除以上四项门诊医疗费用能享受报销外,其余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

  在哪能查询医保?异地就医怎么备案微信搜索关注南宁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医保”获取南宁医保查询、报销、缴费等指南;医保123app下载及使用指南;医保异地结算、备案登记办理;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定点医疗机构查询;


手机访问 本地宝首页

  • 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

    南宁长护险待遇每月定额标准按2019年度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人员每月平均工资的50%确定(即2463元),由长护险基金和重度失能人员按照比例分担支付;长护险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

  • 南宁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比例

    <&order>长护险参保人员实行终身缴费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照以下缴费比例征收长护险保费:<&list>在职职工按照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同等比例分担的方式,其缴费比例分别为0.15%。<

  • 南宁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为南宁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包括在职职工、符合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已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

  • 南宁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报材料

    <&order>《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原件;<&order>《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承诺书》原件;<&order>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副)本原件核验,留

  • 南宁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报条件

    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居家护理服务机构,愿意提供我市长期护理服务并接受我市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的,须符合以下条件:<&order>提供入住机构护理服务应具备的

  • 南宁工伤异地就医申请材料

    <&order>长期跨地区就医的提供:<&list>南宁市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备案申请表;<&list>异地居住证明材料;<&list>证明病情材料。<&order>短期跨工作地或居住就医的提供:<&list>南宁市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备案申

  • 南宁工伤旧伤治疗申请材料

    <&list>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提供:《旧伤复发申请确认表》,原件1份;<&list>工伤继续治疗申请确认,提供:《工伤继续治疗申请表》,原件1份;能够证明近期工伤伤情的资料:如门急诊病历、检查报告、疾病证

  • 南宁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材料

    <&order>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申请先行支付,需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工伤保险实缴清单或还欠协议(通过内部核查);先行支付书面申请,原件1份。<&order>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待遇,工伤职工或近

  • 南宁停工留薪期确认办理材料

    符合已办理工伤登记、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已获得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延长确认人员需要准备《停工留薪期报告表》原件1份前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办理。

  • 南宁工伤认定申请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时限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南宁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list>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list>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备查材料);<&list>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如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需提供近亲属身份证及能够证明与受伤

  • 南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流程

    <&order>定点申请:医疗机构提出定点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医保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补充。<&order>综合评估: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小组或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