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节假日除外)
保定交警大队上班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节假日除外)
拓展内容:
保定违章网点处理 办理材料: 1、行驶证原件; 2、驾驶证原件。 办理流程: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以上情形办理后,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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