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分两种情况: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河东区内,但地址不一致,由河东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区内公办小学就读;适龄儿童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在我区只有一种在河东区的,另外一种在天津其他区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区内公办小学就读。
河东区户籍但“人户分离” 的适龄儿童入学方式
本区内“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户籍地与合法固定居所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一致。
2.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区内公办小学就读。
3.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跨区“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①适龄儿童户籍地在我区,户籍所随户主在我市无合法固定居所或合法固定居所在我市其他区;②适龄儿童户籍地在我市其他区,其户籍所随户主的合法固定居所在我区,且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
2.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区内公办小学就读
3.所需材料: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