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职工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本市。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柜台办理。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
办理条件
职工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本市。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柜台办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2、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通过全国平台转移的三个工作日)
3、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通过全部平台转移的五个工作日)
4、审批通过后业务办结。(通过全国平台转移的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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