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及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申报待遇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未就业证明。
太原生育险报销的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及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申报待遇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未就业证明。
拓展内容: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十八条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应依规简化办事手续,优化经办流程。从本细则施行之日起,参保女职工和参保城乡居民中的女性分娩结束或妊娠终止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不得再要求提供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长效节育证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