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无锡门慢报销比例:在个人医疗帐户用完并自付满规定的费用(70岁以下为800元、70岁以上为600元)后,超出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分别按70岁以下和70岁以上70%和80%的比例给予补助。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和4000元,直接在约定医疗机构划卡结算。
无锡门慢报销比例
社保卡上的帐户用完,直接在医院划卡结算。70岁以上医保自负(门槛费)600元,超过部分的慢性病用药享受80%,最高4000元;70岁以下医保自负(门槛费)800元,超过部分的慢性病用药享受70%,最高3500元。
办理流程
先到市级医院鉴定,选择一家自己认为方便的医疗机构(不能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自己的门慢约定医疗机构,并在医院登记并约定。
开具“门慢”证明资格的医院:人民医院、二院、三院、四院、中医院、101医院、传染病医院(限慢性肝炎、慢性支气管炎)、妇幼(限妇科、乳房恶性肿瘤)、江原医院(限糖尿病、甲状腺癌)。
门诊十二种慢性病
糖尿病、高血压(2、3期)、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森、慢性肝炎、脑梗塞、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肾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贫血。
无锡医保待遇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
门诊统筹:患者可在自己认可的社区医院签订服务协议后就诊,在个人账户用完后方可使用。
最高额度:在职人员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制度内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30%和15%。由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如需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应根据病情需要由签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出,办理转诊手续后在转入医疗机构划卡就医。
普通住院
1、住院起始费:
首次住院应支付住院起始费(门槛费)三级医院在职950元,退休750元;
二级医院在职750元,退休600元,一级医院统一为400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为300元,年内第二次住院为上述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为上述标准的25%。
2、住院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
三级医院:
医疗费用在住院起始费以上1万元(含1万元)以下,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4%,个人自付比例为16%;
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4万元(含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自付比例为12%(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为上述标准的50%,下同);
二级以下医院:
医疗费用在住院起始费以上1万元(含1万元)以下,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自付比例为12%;
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4万元(含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比例为10%(退休自付减半);
社区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院结算,医疗费用在住院起始费以上4万元(含4万元)以下,统筹基金支付92%,个人自付比例为8%(退休自付减半);
3、大额费用:4万元以上医疗费用基金支付和个人自付比例统一为92%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