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重庆民心佳园公租房房租费是11.00元/月·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人应按月交纳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20日前,拖欠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重庆公租房价格:
1.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人应按月交纳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20日前,拖欠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项 目 | 标 准 | 计价单位 | 文件依据 | 备 注 |
民心佳园 | 11.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2011﹞67号 | |
康庄美地 | 10.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2011﹞67号 | |
康居西城 | 9.5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2011﹞67号 | |
民安华福 | 9.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2011﹞67号 | |
城南家园 | 9.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2011﹞67号 | |
两江名居 | 9.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2011﹞67号 | |
巴南区龙洲湾 | 8.5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2﹞146号 | |
九龙坡区西彭 | 8.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2﹞146号 | |
樵坪人家 | 8.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4﹞192号 | |
九龙西苑 | 8.5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4﹞192号 | |
半岛逸景 | 9.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4﹞192号 | |
空港乐园 | 11.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4﹞192号 | |
美丽·阳光家园 | 10.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5﹞220号 | |
半岛乐园 | 9.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6﹞66号 | |
金凤佳园 | 8.2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6﹞108号 | |
学府悦园 | 10.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6﹞108号 | |
江南水岸 | 10.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6﹞108号 |
拓展:28批公租房目前可以申请了。
一、申请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材料
申请公租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租房申请书
2、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
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4、工作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
(2)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
(3)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情况或退休证;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失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务农人员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5、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是否分配住房,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温馨提示:关注【重庆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关键词【公租房】即可查询申请结果,摇号结果,还有最新房源以及摇号配租的具体时间。回复【公租房材料】、【公租房户型】、【公租房房源】等都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