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现场申报和采集点申报必须要本人登记,网络自主申报可以代人登记。采集点申报和网络自主申报的居住登记信息,经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审核通过后,申报信息进入系统方可生效。
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七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向公安派出所或街道(乡镇)、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受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居住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险号码、本人相片、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详址、暂住事由、服务处所、职业、婚姻状况、婚育证明及携带未成年人员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申报方式:
1、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2、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3、网络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点击进入在线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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