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order>申领人到户口所属的村(居)或原工作单位提出申请;<&order>村(居)委会把辖区内符合申领条件的老年人申请资料,填报核对后送镇街社会事务局;<&order>镇街社会事务局负责收集本辖区内的村(居)填报的相关申领资料,汇总后报送市老龄办审核;<&order>老龄办对全市的申领资料核准后,送制卡公司制卡;<&order>“东莞通”敬老优待卡制作完成后,又以回流程序发给申领人。
办理条件
以下情形符合其中之一可以申请办理老年优待卡:
1.本市户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老年人。
2.非本市户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在莞工作至退休且在莞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和归国华侨老年人,以下简称“非莞籍退休人员”)。
3.非东莞户籍、男性年满70周岁、女性年满65周岁且连续在莞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和归国华侨老年人)。
办理材料
一、本市户籍老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读取数据);
(二)数码相片1张及电子文档(要求按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相片规格,本人近照、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无边框,或现场提取照片)。
二、非本市户籍老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台和归国华侨老年人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读取数据)。
(二)本市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时间连续6个月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台和归国华侨老年人提交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宿登记连续6个月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广东省居住证》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延期(续办)间隔不超过1个月的视为“连续”。
(三)数码相片1张及电子文档(要求按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相片规格,本人近照、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无边框,或现场提取照片)。
非莞籍退休人员申领优待卡,还须提交在本市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提交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受上述办理时间(连续6个月及以上)限制。
以上资料的原件经村(居)委会现场核对、读取数据后,立即交回申请人。
办理流程
第一步
申领人到户口所属的村(居)或原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步
村(居)委会把辖区内符合申领条件的老年人申请资料,填报核对后送镇街社会事务局;
第三步
镇街社会事务局负责收集本辖区内的村(居)填报的相关申领(补办)资料,汇总后报送市老龄办审核;
第四步
老龄办对全市的申领(补办)资料核准后,送制卡公司制卡;
第五步
“东莞通”敬老优待卡制作完成后,又以回流程序发给申领人。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