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可以的。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由申请人携带户口本(双方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双方原件+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结婚登记处办理,例如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务中心内)等。
可以的,以下是结婚证补办指南:
办理条件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办理材料
1、户口本(双方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双方原件+复印件)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结婚证补办处当场领取并填写)
办理流程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民政局大厅咨询台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3、时限:即时
(二)受理和审查
1、岗位责任人:民政局大厅结婚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3、时限:即时
(三)登记(发证)
1、岗位责任人:民政局大厅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3、时限:即时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费用依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
补办地点
长沙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涉港、澳婚姻登记)
地址: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336房
电话:88665439
芙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务中心内)
电话:84682152
天心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湘府路298号(天心区政务中心内)
电话:85898103
扩展阅读
长沙市结婚证补办材料注意事项
(1)补领结婚证,应当双方到场;补领离婚证应当本人到场;
(2)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档案缺失证明和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近亲属出具证明,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薄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能够认定婚姻登记档案确系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婚姻登记证,登记机关不能认定的,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5)因婚姻登记有瑕疵,或因个人信息资料发生变化申请换领婚姻登记证件的,登记机关确认情况属实,可以为当事人换发婚姻登记证,换发的婚姻登记证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6)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登记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7)军人应持军人证件、身份证及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