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服务对象为医疗救助对象。办理条件为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政府供养的孤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各区市政府认定的困难群众。申办材料为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有效票据,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
服务对象
医疗救助对象
政策依据
《烟台市医疗救助办法》(烟政办发〔2015〕75 号)
办理条件
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政府供养的孤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各区市政府认定的困难群众。
申办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有效票据,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
办理流程
1.参保人持报销材料申报;
2.受理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