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书面申请书、《毕业证》、就业迁入的需提供《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本人《居民身份证》、市外迁入的还需《户口迁移证》、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入户的还需提供合法住房手续、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入户手续、选择在城镇直系亲属处落户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
一、需要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毕业证》
3、就业迁入的需提供《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
4、本人《居民身份证》
5、市外迁入的,还需《户口迁移证》
6、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入户的,还需提供合法住房手续
7、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入户手续
8、选择在城镇直系亲属处落户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
二、办事指南
1、应届专科以上和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渝就业的,可申请在城镇地区登记户口。
2、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材料齐全的立即核准,当场办结。
3、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在90日内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重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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